北海市行政审批局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特殊市场主体注销难等问题,在广西区内率先推出了“代位注销”制度,拓展了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使真正有退出需求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解决了企业“退出无门”的困境。自2022年5月出台实施《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在商事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十条措施》以来,已有18家企业通过“代位注销”模式顺利完成注销,有效释放了其占用的名称资源、住所资源和监管资源,促进了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配置优化。
一、差异处置,明确适用情形
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缺位”情形进行分类处置。对因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死亡,导致其出资的市场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继承人代为办理。对因市场主体已经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者其出资的市场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已经注销市场主体的继受主体、投资人代为办理。因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已被撤销或注销,导致其出资或者主管的市场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等相关登记的,可以由该已被撤销或注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代为办理。
二、精准施策,明确适用范围
明确“代位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简易注销不适用“代位注销”。通过规范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审查要求,创新工作机制,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其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解决方案。
三、规范服务,明确办理程序
梳理制作申报模板、制式文本,组建“代位注销帮办员”工作团队,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和个性化帮办代办服务。规范申请程序,明确继受主体、投资人、清算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可补充作为清算组成员行使清算职权;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投资人或者继受主体、上级主管单位确认。规范指导清算组向登记机关申报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无需进行清算的市场主体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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