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博
微信 微信公众号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政务要闻

中国国家数据局、重庆市人民政府与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共建数字陆海新通道

2025-12-16 21:27     来源: 国家数据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12月15日,中国国家数据局、重庆市人民政府与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共同签署《关于共建数字陆海新通道合作谅解备忘录》,旨在深化中新两国在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下的合作,通过数字化转型共同赋能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经济走廊。

根据备忘录,三方将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一是数字互联互通,在双方数字规则框架下,通过数字基础设施互通与合作,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探索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数字通道。二是数字技术与创新,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科研机构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与场景应用合作,共享智慧城市建设经验与成果。三是数字人才交流培训,通过举办研讨会、开展技能认证及人才交流项目,加强数字领域专业人才培养,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深化中新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它标志着陆海新通道建设从以物理联通为主,向“物理通道+数字通道”双轮驱动的重要升级。三方一致同意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推动项目落地,为促进地区贸易畅通、产业升级与经济增长注入强劲数字动力,携手共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
简体  |  繁体
智能问答
微博
微信

中国国家数据局、重庆市人民政府与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共建数字陆海新通道

2025-12-16 21:27     来源: 国家数据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12月15日,中国国家数据局、重庆市人民政府与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共同签署《关于共建数字陆海新通道合作谅解备忘录》,旨在深化中新两国在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下的合作,通过数字化转型共同赋能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经济走廊。

根据备忘录,三方将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一是数字互联互通,在双方数字规则框架下,通过数字基础设施互通与合作,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探索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数字通道。二是数字技术与创新,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科研机构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与场景应用合作,共享智慧城市建设经验与成果。三是数字人才交流培训,通过举办研讨会、开展技能认证及人才交流项目,加强数字领域专业人才培养,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深化中新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它标志着陆海新通道建设从以物理联通为主,向“物理通道+数字通道”双轮驱动的重要升级。三方一致同意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推动项目落地,为促进地区贸易畅通、产业升级与经济增长注入强劲数字动力,携手共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