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导工程,是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抓手,是以数字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作为中央层面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的首部文件,《意见》标志着我国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政策支持。”中国信通院副院长魏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从中央文件的层面首次明确指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这一表述凸显了公共数据的战略地位,为后续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同时,《意见》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支持。特别是明确了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这三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式,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完整框架,并在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同时,也注重规范授权运营活动。
《意见》要求,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魏亮认为,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的关键影响因素在于解决公共数据供给方“不敢”“不愿”“不会”供给的问题。这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探索建立数据供给方的利益分享机制,让公共数据的供给方从数据供给过程中获得实际收益。需要明确数据供给方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保障,厘清数据供给、使用、管理的权责义务。此外,可以强化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增强数据利用的可信、可控、可计量能力,降低数据泄露和滥用的风险。
“《意见》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也注重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加强对数据资源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分类分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有助于保障数据资源的安全和合规使用,对于公共数据资源的长远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魏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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