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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4-12-18 11:49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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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综合改革核心指标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部署要求,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改革,解决市场和社会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扎实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到2027年,全区形成审批服务优化、数字政务应用场景创新、行政权力精准下放和规范运行、政务公开和社情民意反馈渠道畅通、监管改革深化、数据共享和安全治理统筹兼顾的政务服务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基本建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审批服务

1. 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利企便民政务服务场景应用,持续推动高频、面广的“一件事”高效办成。探索在优化营商环境、审批监管衔接、部门间办事、政务服务增值化等领域,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场景。强化基础和主题数据库智能化、数字化支撑能力,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水平。

2. 推进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改革转型。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动不同业务部门整合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从“多头受理”向“一窗受理”转变。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资源,推动自治区与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共享运行、融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办不成事反馈及响应机制。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范围。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服务机制。

3. 推进企业增值服务专区建设。整合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市场服务功能,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建设线上线下协同的企业增值服务专区,提供项目、政策、人才、金融、科创、法律、开放、数据、国际贸易等集成服务,构建为企服务新生态。

4. 优化中介服务。编制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中介服务涉及的公共数据充分汇聚共享,防止数据垄断造成中介服务垄断。强化专家评审独立性,进一步破除“红顶中介”。依托中介超市推动中介机构优化服务。

5. 规范部门间办事事项。根据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部门间办事事项清单和办理指南,明确办结时限、办理材料等要素,对办理材料能合则合、能减尽减、共享复用,实现部门间办事“最多跑一次”。

6. 完善帮办代办机制。组建服务企业等帮办代办队伍,明确人员和职责分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园区等推行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线下开设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帮办等服务。完善办理方式,创新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

(二)创新数字政务应用场景

7. 深化数智赋能场景应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利企便民原则,推进智能化升级。推出政务服务数字地图,利用邮政网点、银行网点、网络运营商网点、商场、楼宇等,提供便民事项全天候自助办理服务。优化惠企惠民政策平台,对接融合各部门政策兑现系统,推动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直达直享、快享快办”。拓展电子印章应用范围。原则上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不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探索通过跨部门信用数据共享形成专项信用报告,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等材料。加强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监察。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刷脸免证核验办”、“远程视频办”。整合部门自助服务资源,推进自助服务一体化、标准化建设。

8. 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线上办事体验区,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办、掌上办”,不断提升全程网上可办率。推出“延时+预约办”服务。加快推进线上线下适老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官”活动,推行体验官陪群众走流程等举措。

9. 强化办事系统应用集成。升级“桂通办”平台,作为全区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推动自治区及以下业务审批系统与“桂通办”平台双向对接。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移动政务、公共服务应用与“智桂通”应接尽接、应上尽上,推进“多码合一”的桂通码体系建设,拓展应用场景,逐步实现码上办、码上行、码上付,提升“智桂通”网上办事平台日活跃用户数。推动“政桂通”与“智桂通”深度融合。

(三)推进行政权力精准下放和规范运行

10. 向重点地区和基层放权。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园区根据发展条件提出下放权力需求,依照法定程序报自治区有权机关批准后实施,实行差异化放权。原则上可授予沿边临港产业园区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给予更大、更灵活的自主权。仅面向自然人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不在自治区本级实施,通过授权或委托方式交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11. 探索向社会放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部署要求,动态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对审批部门需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勘验、检验、检疫等特别程序,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将相关特别程序交由专业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实施。

12. 强化行政权力承接支撑。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行政权力下放部门和承接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协同,强化人才、经费、技术设备、业务培训等支撑,确保行政权力接得住。建立“放权—承接—实施—评估—优化”权力下放运行闭环机制,纠正只放受理环节不放审批权、事前审批改为前置备案等明放暗不放行为。

13. 规范五级政务服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垂直归口管理,由自治区层面统一认领并编制事项实施规范,提高政务服务流程标准化率。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将申请表单、受理条件、审查标准等要素转化为数据字段,理顺字段共享关系,支撑字段复用共享。

14. 全面推行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全面推行行政备案规范管理,编制全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优化行政备案办理流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15. 建设统一事项库。整合建设包含政务服务、中介服务、部门间办事等事项在内的全区统一事项库。推动部门专业办事系统与全区统一事项库充分对接,不再新建自用事项库,实现事项同源发布和应用。

(四)强化政务公开和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

16. 强化政务公开监管功能。分层级分领域制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主动公开事项主体、方式、渠道、责任,并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

17. 健全热线管理机制。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12345热线指挥体系,推进热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调度全区热线话务资源,实现政府服务“一线应答”。加强自治区12345热线对全区热线统筹调度、规范指导、监督考核。升级迭代12345热线平台功能。

18. 完善诉求办理机制。统筹以12345热线为主的电话、网络、媒体等外部“接诉”渠道和以网格发现、感知生成等为主的内部“生成”渠道,形成统一的线上线下社情民意受理机制。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相关工作和12345热线工作融合,把热线建成感知社情民意和保障城市运营的“神经末梢”。实行“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模式,解决诉求属地管理难题。优先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领域的“接诉即办”响应机制。

19. 加强跟踪问效。在诉求工单运行过程中建立以“二次办理、整改或提级办理、线索移送”为主要内容的三级督促落实制度。构建全流程可见的公开监督机制、全过程绩效评价组成的考核机制,推动热线运行与督查、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相融合,提高督办效率及层级,不断提升全区12345热线诉求工单解决率和满意率。

(五)深化监管改革

20.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跨环节的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审批监管衔接机制,优化事中事后监管规则。全面梳理各部门监管事项,形成底数清单,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标准化,规范监管事项运行流程。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场景建设,推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将“互联网+监管”系统迭代升级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数据互通共享。结合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记录监管全过程,提升监管透明度,增强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能力。

21.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推动信用监管模型共建共用。强化审批和监管联动,对管理对象积极推行基于信用的审批服务和日常监管。以信用为基础有效配置监管资源。

22. 以“一网慧管”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托公共数据平台,构建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城乡运行和治理体系,实施“一网慧管+12345热线”融合应用,建设基层“全科网格”,实现处理事项数据来源统筹汇聚,分析决策、调度督办环节统筹运行,基层执行单元统筹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六)统筹数据共享和安全治理

23. 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升级自治区公共数据平台,推进自治区公共数据平台与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区直部门和市级政务数据平台全面对接,实时同步数据目录;区直部门要加强与国务院部门对接,建立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国家政务平台数据、自治区级政务平台数据与基层双向共享,通过数据共享和回流,推动基层各类表格数据“最多报一次”。

24. 推进政务数据全量归集。根据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政务数据全量归集,依托自治区公共数据平台及时响应政务服务业务数据需求。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产生的政务数据全量编目,实现与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全关联。

25. 强化政务数据质量管控。加强数据源头管理,强化多个数据源数据比对分析,建立“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工作机制和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细化落实政务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和通用治理标准,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和开放评价制度,提高政务数据质量。

26. 加强全区政务云建设的统筹管理。加强对全区政务云的统一监管、统筹调度,通过多云共治管理等平台优化政务云资源审批流程。强化政务云监督考核,对使用率长期较低、被“僵尸系统”占用的云资源,予以缩容减配。

27. 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加快实施全区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全面升级改造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业务核心网,提高市、县、乡、村和自治区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外网接入覆盖率。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应用服务指南,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28. 强化政务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协同处置机制,构建覆盖全区的数字政府一体安全平台,探索建立统一的数据安全运营中心,提升数据安全整体防护能力和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建立自治区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实施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市、县对照自治区分工抓好落实,无需制定同类配套文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市、县推出更多首创性改革,推动改革成果“一地创新、全区复用”。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优化评价方式方法,建立项目综合评价体系,科学引导政务服务优化提升。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履职、不作为、增加企业负担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和曝光。推行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媒体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企业和群众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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