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浪潮席卷全球,正深刻重塑着产业格局与社会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谁能把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发展机遇,谁就把准了时代脉搏。数据要素是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的基石,激活数据要素,是广西把握人工智能时代机遇的重要抓手。
数据沃土助力人工智能起势
人工智能发展依赖数据和算法。广西在制度建设、场景应用、技术支撑、生态培育等方面激活数据要素,可为人工智能技术提供优质数据。
加强制度建设。提出“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的数据要素管理路径,部署确权登记核心任务,确立原始数据不出域、可用不可见的安全交易范式。创新提出数据产权分置运行机制,明确数据资产入表路径。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提出15条措施,为人工智能构建合规、安全、可持续的数据供给体系。
丰富场景应用。在电力服务、不动产登记、道路运输等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催生“用电特征分析”“企业不动产信用查询”“桂船通APP”等应用产品,并在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实现场内交易。打造中国—东盟信息港,推动跨境数据流动试点。加入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推动粤桂政务数据互通互认。以真实场景驱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打通“数据—产品—市场”闭环。
提供技术支撑。打造政务数据底座,截至2025年5月底,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已汇聚公共数据93.79亿条,助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开发应用。建设广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截至2025年7月底,数据总量超9万条。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通信枢纽和算力中心,为区域数据流通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培育本土生态。设立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上架金融风控等数据产品。组建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开展跨境数据流动安全试点,探索安全“白名单”。聚焦糖业、有色金属、港口物流等特色产业,构建特色产业数据空间,推动“数据要素+实体经济”融合。
数据堵点束缚人工智能应用
广西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方面起步较早,但“广西集成”数据市场有待完善。堵点在数据资源供不出、用不好、流不动、信不过。
供不出,数据持有方存在顾虑。数源单位担心敏感数据泄露、管理边界不清,存在不敢供、不愿供的保守心态。数据开放不足,导致人工智能模型精度下降,人工智能应用停留在浅层工具,难以触及产业核心决策环节。
用不好,开放质量与应用深度不足。现有数据目录按部门职能而非场景需求设计,导致开放数据难以支撑场景深化和创新应用开发。开放的公共数据多属边缘信息,高价值数据开放有限。数据用不好,导致人工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时效性降低,影响规模化应用。
流不动,市场流通基础薄弱。数据权属界定模糊不清,导致权益纠纷风险高。数据资产估值缺乏公认方法与标准,定价存在困难。数据治理能力整体不足,数据质量参差不齐。这些因素共同筑高了数据交易壁垒,抬高了人工智能的开发成本和门槛。
信不过,市场信任基石有所缺失。交易平台的规则信任缺乏载体,规则变更存在随意性。权益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存在数据供给后价值被无偿侵占、收益分配不公等担忧。信任缺失抑制数据融合,阻碍人工智能生态协同进化。
激活数据释放人工智能活力
协力打造“北上广研发+广西集成+东盟应用”的人工智能发展路径,广西应全面激活数据要素,确保数据供得出、用得好、流得动、信得过,释放人工智能活力。
破除壁垒,确保数据供得出。借鉴上海数据产权分置和深圳数据产权登记经验。颁发广西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奠定流通基石。强化政策刚性执行,压实数源单位责任,建立数据供给考核激励机制,对营商关键数据汇聚设定明确时间表与路线图,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完善授权运营机制,推广在电力、不动产等场景的试点经验,采用“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模式,分级分类推动更多高价值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
丰富场景,实现数据用得好。聚焦面向东盟跨境贸易等实际场景需求,开放景区地理信息数据等。构建跨境贸易信用认证、跨境物流协同、特色农产品溯源、边贸结算便利化等数据产品体系。试点东盟数据港,探索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规则。深化产品开发与市场开放,支持运营主体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强力开放应用场景市场,通过借鉴浙江“数据资产贷”、深圳无质押数据增信贷款等模式,推动数据资产入表成果与金融资本深度对接,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证券化。
打通渠道,引导数据流得动。强化隐私计算应用,将技术方案标准转化为区域范式,确保在原始数据不出域前提下实现数据价值的安全流通与融合计算。构建估值定价支撑体系,参考上海“金准估”等工具,发展符合广西实际的多维度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与实践指引。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数据清洗、脱敏、分类分级、质量管理等基础能力,确保流通数据合规、可用、好用,降低人工智能的创新成本与风险。
繁荣市场,保证数据信得过。全面提升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能级,借鉴广州、深圳交易所经验,打造集合规评估、登记确权、价格发现、交易撮合、清算交付于一体的高水平流通平台,提供全链条服务,建立规则信任。完善合理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清晰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模式,保障数源单位、运营主体、开发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将安全要求嵌入数据汇聚、治理、授权、流通、应用、销毁全生命周期,形成风险动态评估与应急响应机制。
(作者分别为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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