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规范电子证照管理,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我局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
邮箱地址:sjgg@gxi.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为“广西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的反馈意见”)。
二、邮寄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1908房(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的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10月12日
征集结果:
截至2022年10月21日,未收到意见反馈。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