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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认定第一批
广西数字经济示范区的通知
(桂发改高技〔2021〕51 号)

2021-12-31 11:3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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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中直驻桂各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示范区) 的工作部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认定桂林市、北海市、南宁市为第一批广西数字经济示范区,请各数字经济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数字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0-2025 年》(桂发改高技〔2020〕813号),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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