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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
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桂政发〔2021〕6号)

2021-03-03 17: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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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主要预期目标和总体要求。

1.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7%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粮食产量稳定在1370万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正在加速构建,区域竞争日趋激烈,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我们必须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必须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必须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大力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

3.加快推动工业崛起。力促企业达产稳产增产,建立自治区、市、县分级负责的特派员服务企业制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强化精准调度和服务,推动石化、汽车、电子信息、饲料、粮油加工等行业恢复性增长。掀起高质量工业项目建设新高潮。推进“双百双新”项目400个以上,新开工百亿项目20个以上。开展新一轮“千企技改”。着力加快补链强链延链,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强化科技创新,持续推进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实施“千企科技创新”工程,推进50项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打好汽车、机械、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重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自治区科技厅牵头,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开展“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提升行动,推进百家单项冠军、百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百家龙头企业“三百培育工程”。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绿色化改造,打造绿色工厂20个以上,加快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集中优势资源向工业聚集、向项目聚力,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物流等政策支持。把产业投资放在第一位,全面推进工业抓项目扩投资调结构三年行动,力争三年累计工业投资万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加大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等投入,三年内每年统筹400亿元支持工业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建设工业园区标准厂房120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千亿级产业园区建设协调工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12月底前完成)实施新一轮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深入开展“桂惠贷”,实施金融7个“千亿工程”。(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抓好企业上规入统培育工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4.加快提升服务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升级发展康养、文化、体育、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提速恢复交通运输、仓储物流、文化旅游、会展服务等行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动一批大健康和文旅重大项目建设,(自治区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落实和完善文旅消费政策,打造“一键游广西”智慧旅游平台,力争旅游人数和消费恢复至2019年水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推进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加快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二期项目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5.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施新一轮县域经济提升行动,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县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推进产城融合,支持一批工业大县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发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现代特色农业,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强村,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物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实施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我们要跑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接力赛”,把“三农”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安置区管理。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完善推广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发展模式。(自治区扶贫办、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易地安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粤桂乡村振兴协作,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办,自治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7.深挖农业增长潜力。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力争三年累计投资万亿元。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250万亩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牵头,自治区水利厅、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强化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自治区糖业发展办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推进农业机械化。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建设一批现代种业基地、农业科技园区。深入实施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推广“铁桶计划”等养殖模式,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确保生猪存栏2320万头、出栏2720万头。培育牛羊养殖业新增长点,发展优质牧草种植,打造肉牛肉羊、奶水牛全产业链,力争牛羊出栏380万头(只)以上。扩大蔬菜生产,力争产量增长5%。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大力发展水果、茶叶、桑蚕、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升“广西好嘢”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建设国家级林业产业园区、重点林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和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厅、林业局、供销社、农机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四)千方百计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8.开展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滚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新开工高速公路200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乡乡通三级以上公路。力争开工合浦至湛江高铁、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等项目,推动黄桶至百色等铁路项目早日开工。力争开工建设南宁机场改扩建工程。推进钦州港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等建设,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湘桂运河、长洲水利枢纽五线船闸、都柳江梅林航电枢纽项目前期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电局、北部湾办、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实现驮英水库及灌区总干渠、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主干渠全线贯通,加快西江干流治理、洋溪水利枢纽、长塘水库等项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龙云灌区。(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行动。新建5G基站2万座,扩大5G网络设区市、县城和乡镇重点区域覆盖面。开展数据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建设南宁智慧轨道交通、北部湾5G智慧港口、西江智慧航运。打造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住房17万套,续建新建地下管网3000公里以上,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试点,规划建设智慧综合能源站,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万个。(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电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9.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争取项目列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推广和完善PPP模式,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大力开展“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提升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和竣工率。发挥专业平台和机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精准招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投资促进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富民兴桂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当好“店小二”,让企业家在广西投资更加放心、发展更有信心。(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五)千方百计提振城乡消费。

10.办好“广西33消费节”等促销活动,加快恢复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消费。依法打击成品油非法销售。(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促进汽车、食品、家电、家具家居、石油及其制品类等重点商品消费。推动重点商贸企业拓展网络营销,加快发展“云消费”,规范引导“直播带货”等消费新模式,推进县域农村电商建设。实施品质提升工程,提高“桂字号”品牌竞争力,推动“桂品出乡”。培育百亿级专业市场、品牌连锁企业、大型商贸企业,建设一批物流网项目。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健全农村流通体系。(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让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称心、吃得安心、游得开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六)千方百计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

11.抓住RCEP签署和中欧投资协定完成谈判的重大机遇,实施“外贸强基础”和“千企开拓”工程,在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工程机械、汽车、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外贸龙头企业。加快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实施“百企入边”行动,开展边境口岸建设大会战,推动龙邦、水口等口岸扩大开放,积极推动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恢复东兴码头等互市点运营,力争边民互市贸易额增长20%以上。加快实现优进优出,提升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金融服务,进一步畅通铁矿砂、铜矿砂、大豆等大宗商品进口,扩大发展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业务。实施“加工贸易+”行动计划,推动加工贸易额突破千亿元。推进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园和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南宁、崇左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发展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平台,完善外商服务“直通车”协商机制,大力引进外商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自治区商务厅牵头,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七)切实加快重大开放平台建设。

12.抓实抓好西部陆海新通道这个事关发展全局的牵引工程,实施北部湾国际门户港三年行动计划,加快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50个港航项目,建成防城港赤沙作业区3号泊位等13个项目,实现15万吨级集装箱船通航,拓展国际航线,下大力气降费提效,力争北部湾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600万标箱,通道海铁联运班列超过6000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升级发展,实行“云上东博会”全年在线、常态化运行,持续打造高层对话、经贸合作、专业交流平台,提高经贸实效,促进投资合作。(广西博览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完成国家赋予的改革试点任务95%以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实现入驻企业总数3.5万家,建成中国—东盟经贸中心。(自治区商务厅牵头,12月底前完成)建好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加快中国—东盟金融城、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开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重点项目建设,建成运营南宁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推动“百技千企融东盟”专项行动,打造“数字丝绸之路”。(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高起点建设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加快打造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全力争取和落实国家支持政策,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突出开放合作、改革创新、做实产业,加快百色、东兴、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实施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海洋局、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3.政府坚持过紧日子,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筹措资金707亿元,实施十大为民办实事工程。(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实施居民增收行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利用公益性岗位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防止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继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厅,自治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应急能力,实施健康广西专项行动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广西儿童医疗中心、广西公共卫生应急技术中心等建设。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和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大力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突出抓好幼儿教育和乡村教育。压减的“三公”经费全部用于教育领域补短板。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计划,加快建设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集聚区。实施强师惠师计划,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大力推动“云医院”“云课堂”建设。深化与东盟国家教育交流合作。(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建设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体系。普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实现社保业务全区通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增加和优化养老托幼服务供给,开展社区养老和托幼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加快创建老年人和幼儿宜居社区,大力引导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非基本公共服务十大工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开展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自治区民政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降低刚需和改善型购房成本。(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实施“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自治区广电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抓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艺术精品创作、展演等工作。加强左江花山岩画等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申遗。(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实施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重振雄风工程,继续开展体育示范市(县、区)创建行动,加快推进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筹备工作及配套项目建设。(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出一批便民利民“微改革”,优化升级政务服务移动平台,推动更多民生服务事项“掌上办”“跨省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事难事烦心事。(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4.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嘱托,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自然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自治区应急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自治区审计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15.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自治区民宗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推动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和兵役制度改革落地,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等工作。(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退役军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自治区应急厅牵头,年内持续推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抓好退役军人、信访、调解、防灾减灾救灾、消防救援、困难群众救助、社会福利、慈善等工作。依法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退役军人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6.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动经济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折不扣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7.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8.着力建设廉洁政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国资国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9.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强系统观念,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新发展机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巩固提升精文减会成果,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推动落实机制。规范督查检查,完善绩效考评,营造全区上下狠抓落实、加快发展、赶超跨越的浓厚氛围。(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四五”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九)主要预期目标。

20.“十四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7%左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370万吨,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5%,城镇调查失业率6.8%以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奋力打造面向东盟更好服务“一带一路”的开放合作高地。

21.高水平推进“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努力在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中形成特色鲜明的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高水平共建陆海新通道,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国内省份合作,加快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扩能优服,建成千万标箱北部湾港,开工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高标准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入开展系统集成制度创新,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从服务“10+1”向服务RCEP和“一带一路”拓展。(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博览局,广西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中马“两国双园”和百色、东兴、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重大平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外事办、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东融”步伐,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两湾联动”。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北部湾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一)奋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

22.积极参与国内大循环,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提升我区供给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和竞争力。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国内市场和东盟市场循环大通道,加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培育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全面促进消费扩量提质,推动传统商品消费提质升级,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打造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一批强基础、增功能、优结构、利长远的重大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二)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23.大力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百千万”计划,培育一批百亿级企业,建设一批千亿级园区,打造先进装备制造、绿色新材料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持续提升。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新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产业发展,实施产业“上云用数赋智”工程。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实施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加强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三)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24.大力建设交通强区,高铁动车运营里程达到3000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1.2万公里以上,西江航运干线航道全线达到3000吨级,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构建高效快捷的出行交通圈和快货物流圈。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打造千兆城市、百兆乡村,深化5G规模商用,推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规模化应用,加快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转型,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强化能源保障,实施沿海清洁能源工程,实现县县通天然气,建设国家级石油储备基地,建成覆盖全区的绿色智能电网。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加强桂中、桂西北、左江旱片治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四)加快建设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

25.实施促进就业创业重点工程。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坚持公益性原则,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入推进健康广西建设,实施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重点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厅、体育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6.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升乡村“形、实、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新建高标准农田700万亩以上,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提升绿色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实施现代特色农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壮大现代畜牧业和渔业。打造万亿级绿色林业产业。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和农村电商。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开展乡村建设行动,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高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和安全水平,加快农村自来水通达覆盖。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和组织振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林业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六)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强区。

27.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强重点河流、海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土流失整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推广实施沃土工程。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建立湾长制。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节能环保、大健康等产业,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七)大力建设文化旅游强区。

28.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促进传媒事业产业繁荣发展。推动文化走出去。开展第三轮修志工作。打响“秀甲天下、壮美广西”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一批国家级和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际康养度假目的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地方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八)着力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29.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分配体系。健全地方税和直接税体系。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体系。推进农信社改革改制。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工商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十九)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30.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构建“一群三带”城镇格局,城镇化率提高到57%以上。加快建设宜居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韧性城市。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建优建强北部湾经济区,大力实施强首府战略,深入推进北钦防一体化;提升做实珠江—西江经济带,打造西江黄金水道升级版,加快推进柳州现代制造城、贵港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建设,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玉林“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建设;推动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打造沿边经济带,建设河池国家生态与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试验区;实施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质升级“六个一流”工程,加快建设桂林临空经济区;开展来宾区域协调发展试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北部湾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

31.有效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风险,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安全。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网络数字安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展重大涉稳问题化解攻坚,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扎实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加强边疆治理,强化边境管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边疆长治久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防边海防办、大数据发展局、药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年内持续推进)

三、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第一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工作的法定依据,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职尽责,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亲自研究部署,抓紧组织制定本部门细化实施方案。要对照分工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

(二)强化协同配合。自治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任务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立足大局,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坚持抓早、抓紧、抓实,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同时要加强对各地的指导服务,减轻基层负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评。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做好日常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实。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实效,实施全过程跟踪督查;要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细化方案》;要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定期对账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开展重点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坚决追责问责。自治区绩效办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创新绩效管理方式方法,扎实做好绩效考评,确保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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