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梧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备案制试点签约仪式在梧州市行政审批局举行。第一批参与住所试点改革的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苍海新区、飞天电商众创园分别与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梧州市行政审批局签订了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梧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备案制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场监管局于今年3月份联合制定了《梧州市开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试点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后,梧州市成为广西第一个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备案制改革试点城市。改革后,由试点园区提供完整的场地权属证明原件到登记机关备案,申请人使用经备案后的场地开办企业的,只需提交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即可,无需再提供住所权属证明,如产权证、土地证或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下一步,梧州将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简化园区内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证明流程,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产业园区和审批部门登记管理服务高效化,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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