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筑牢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防火墙”
2022-05-26 11:02
来源:贺州市行政审批局
作者:罗军
近日,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的规定(试行)》,《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服务效能和监管水平为重点,全面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建设,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严格依法惩处,构建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更好交易服务,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一、加强事前监管,做到“应进必进、科学规范”。加强招投标备案管理,全力推进交易活动进平台,除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外,凡列入国家、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自治区统一的电子监管平台,做到“应进必进”。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事前审核时效,既要确保项目发起事前手续完备、招标采购文件规范,又要简化前期评估论证、立项审批流程,切实提升交易项目依法进入平台时效。二、加强事中监管,做到“夯实责任、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市级交易平台和交易中心场所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全过程监管中的作用;夯实监管责任,提升交易事中监管能力,做到“三压实三强化”,即压实招标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责任,强化对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监督管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政府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让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三、加强事后监管,做到“健全机制、依法严惩”。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追究,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将权力牢牢地关在“笼子”里,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实行廉政准入和“黑名单”制度,推行招投标项目后评价制度和溯源问责制度,对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限制市场准入。加强政府协同监管,强化统筹协调,突出分工协作,守牢廉政底线,真正做到监管有力有效、交易公开透明、责任落地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