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桂政务发〔2022〕1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6日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中直驻桂有关单位:
《广西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代章)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广西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助力构建广西新发展格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模式全链条优化再造、全过程高效协同、全周期提升服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广西政务服务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围绕企业、个人、特殊群体办事需求,编制广西政务服务“全链通办”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推进任务清单部分任务实现跨区域办理,初步形成办事领域覆盖齐全、办事链条周期完整、办理模式便捷畅通的“全链通办”模式。2023年底前,以线上线下场景融合应用促进“全链通办”标准统一、流程优化、服务创新,规定的任务清单全面实现“一口申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根据便民利企需求,拓展新一批“全链通办”任务清单。2024年底前,广西政务服务“全链通办”任务清单通办事项范围、地域范围、办理模式进一步拓展,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2025年,继续巩固提升“全链通办”改革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全链“业务通”。
1.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任务清单。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企业需要到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企业开办、企业准营、企业运营、企业变更、投资建设、惠企政策兑现、员工招聘、不动产登记、注销退出等集成化办理服务,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广西税务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2.编制个人“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任务清单。围绕个人“生、婚、住、逝”等“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新生儿出生入户、毕业就业、结婚生育、不动产交易过户、去世身后等集成化办理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广西税务局、广西电网公司等;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3.编制特殊群体集成服务任务清单。围绕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提供军人退役、老年人退休金领取、扶残助残等集成化办理服务,切实减少特殊群体办事跑动次数。(责任单位:自治区残联、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厅、医保局等;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实行全链“标准通”。
1.简化办事指南。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对集成化服务办事指南进行编制、简化,指导市、县、乡三级结合本地实际认领、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场景化、精细化集成化服务办事指南,用通俗语言展示办理流程;优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集成化服务布局和服务提供方式,完善搜索和结果展示等功能。(责任单位:自治区残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广西税务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广西电网公司等;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2.优化“一表申请”。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梳理集成化服务涉及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格,通过历史数据调用、匹配和部门数据共享,整合编制集成化服务申请表,探索同类集成化服务共用“一表”,推进“一表申请”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自治区残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广西税务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广西电网公司等;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3.明确业务标准。以事项更全、情形更细、材料更简、标准更高为目标,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十一同”(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法定办结时限等要素原则上绝对统一,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承诺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结合实际相对统一)要求,对集成化办理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进行统一,根据事项逻辑关系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规范办理流程;对个别时限长的审批事项,通过实行承诺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推进集成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责任单位:自治区残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广西税务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广西电网公司等;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实现全链“服务通”。
1.优化线下办事资源配置。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各地政务服务大厅根据当地群众和企业集成化办事习惯和场景需求,优化“全链通办”模式及办理流程,科学设置线下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强化审批协同,开展联合审批,实行“一窗受理”。对“新生儿出生”、“企业开办”等集成服务,可根据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派出所、医院、银行等场所设置办理窗口。(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公安厅、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推进线上办理渠道融合。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为依托,整合各业务系统单一事项申办接口,开辟网上和移动端集成化服务办理专栏,提供线上办理总入口,根据集成化服务办理流程,整合升级各类业务系统和办事服务平台,全面适配政务服务集成化服务办理审批功能,实现“一次登录”、“一端受理”、“一网通办”。(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3.创新代办、帮办服务模式。完善政务服务邮政专递免费送达和代办、帮办服务配套机制,探索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四)探索全链“区域通”。
1.推出“跨省通办”个性集成服务。按照异地办理模式优化再造“全链通办”任务清单办理流程,推动任务清单逐步实现“跨省通办”。按照集成化服务模式,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惠企利企目标,编制“跨省通办”个性集成服务任务清单,推动集成化服务范围向泛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延伸。(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自治区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推进全区通办高频集成服务。梳理整合“全链通办”任务清单已经实现全区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再造全区通办流程,推进部分集成化服务实现全区通办。(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自治区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3.拓展同城通办特色集成服务。鼓励各地区根据本辖区群众和企业需要,探索增加本地个性集成服务,推进本地任务清单在本辖区内异地通办。(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五)推进全链“数据通”。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对照任务清单,按照集成化服务办理流程,梳理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平台对接等方面需求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并挂载相关数据;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实现更多申请材料“免提交”。(责任单位:自治区残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广西税务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广西电网公司等;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开展全链“评价通”。
1.推进评价方式互通。整合贯通现场评价、网上评价、手机短信评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评价等各类评价渠道,实现集成化办理评价内容同标准提供、评价结果同源发布、差评整改在线反馈、评价数据自动生成。(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2.推进评价数据汇集。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和各地按照广西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信息要素,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整、及时、准确、规范传送集成化办件数据和评价数据。(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
3.强化“好差评”系统功能。对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建立集成化服务评价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机制,及时总结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分析研判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和期盼,推进集成服务供给精细化。(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明确集成服务中的逻辑关系,根据任务清单模板拓展编制自选任务清单,形成“1+N”的“全链通办”任务清单,并制定印发可执行、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服务“全链通办”工作的组织、指导、推进和规范。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自治区适时制定“全链通办”标准规范,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二)强化考评管理。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全链通办”工作的统筹、指导。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优化政务服务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工作,科学划分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责任,有效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全链通办”任务清单涉及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业务系统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报纸、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全链通办”体验式案例、经验,对“全链通办”办理流程进行解读解说,告知企业和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及时将政务服务“全链通办”工作方案(含自选任务清单)、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报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政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