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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关于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数发〔2020〕1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关于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发〔2020〕15号)

2020-05-20 18: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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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中直驻桂单位

《关于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518日    


关于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异地办理服务模式改革,制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针对群众异地线下办事的需求,在全区推行县(市、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同城通办服务模式,打破传统属地管理审批模式,通过属地和异地相互委托或授权,实行异地办理、就近可办,减少群众在属地和异地实体大厅来回跑腿的次数,2020年底前,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实现简单高频事项同城通办。

二、通办方式

线下同城通办是指办事群众与审批权限归属部门处于不同辖区时,办事群众不需要跑回属地办理,可以就近在异地实体大厅提出办事申请、提交办事材料,异地部门和属地部门分工合作、办结办件的政务服务模式。通办范围为设区市内部所辖县(市、区)之间,通办事项为县(市、区)部门行使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各地区和自治区各部门可按照便利原则自主推行全区通办、设区市事项县(市、区)通办、县(市、区)事项设区市通办等其他通办模式。

三、实施步骤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同城通办责任清单》(见附件1)明确的分工,有序推进同城通办工作。

(一)制定通办指导目录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编制本系统县(市、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同城通办指导目录(目录模板见附件2),于2020615日前下发本系统执行,并发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备案。各设区市应当在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报装、税务、商务、科技、文体、户籍、社保、资质资格等领域,制定同城通办地方目录,积极拓展通办事项范围。(牵头单位: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615日前)

(二)统一通办实施清单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线下同城通办指导目录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行统一和规范,以正式文件下发本系统,并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管控功能、抽查实施清单等手段指导本系统执行,推进实施清单标准化。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同城通办需求,在实施清单要素“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的基础上,对受理条件、审查方式及标准等关键要素作出统一和规范,为属地、异地办事流程互认奠定基础。(牵头单位: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76日前)

(三)制定通办工作方案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通办指导目录和地方目录明确的事项,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线下同城通办工作方案,明确通办流程,并下发各县(市、区)执行。(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87日前)

(四)建立通办机制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业务流程,组织本系统县(市、区)各单位建立通办机制。通办机制要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在收件、受理、审批、制证、送达、归档、监管等环节的权力和责任,确保异地通办不梗阻。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之间要通过专人代跑、快递送达、信息共享、远程视频等合法合规且双方认可的方式,建立办件材料流转和审批机制,明确材料流转方式、时限、权限和责任等。异地部门原则上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属地部门,材料异地流转时间不计算在该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内。要根据实际条件,结合不同事项的特点,建立“属地制证、快递送达申请人”、“属地制证、异地流转、异地现场领取”、“异地制证、异地快递送达申请人”、“异地制证、异地现场领取”等结果送达机制,满足申请人的各类送达需求。要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的归档责任,形成事项办理流程的闭环,确保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的流程闭环匹配一致。(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97日前)

(五)开展通办服务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系统通办工作方案和通办机制要求,修改完善通办事项实施清单,全面开展同城通办服务。(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98日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同城通办是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已列入《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各设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各设区市和自治区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联络员,填写《同城通办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3),加盖电子公章后于2020526日前发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邮箱。

(二)加强工作衔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对已设立行政审批局的地区,要通过抄送、函送等方式将工作部署文件发送到位,业务培训等工作要将行政审批局人员纳入对象范围。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确保通办流程各环节运转流畅不脱节。要加强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的工作衔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三)加强平台支撑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发建设同城通办系统,完善材料流转、分发等功能,实现通办全过程留痕。自建专业系统的各部门和各地区要积极与一体化平台完成对接,避免二次录入;要在自建系统开发完善同城通办配套功能,强化平台支撑。

(四)加强改革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以通办服务为重点,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切入点,加大同城通办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并将宣传信息及时发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五)总结改革经验各设区市要围绕通办事项、通办措施、通办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等内容,起草工作总结,加盖电子印章后,于20201215日前发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联系方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联系电话:07716116944,邮箱:gxzwxtc@126.com


附件:1.同城通办责任清单

      2.XX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指导目录

      3.同城通办联络员信息表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关于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1 同城通办责任清单.doc
附件2 XX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指导目录.doc
附件3 同城通办联络员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