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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9 23:36     来源: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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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自治区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拟订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合建设。

(六)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七)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合、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合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网站、政府热线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

(八)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区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九)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十)负责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协调重大项目实施建设。负责信息化、数字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十二)负责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自治区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

(十三)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由以下内设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办公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规划投资与产业发展处。负责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区数字广西、政务服务相关领域的专项规划。负责拟订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布局及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负责大数据发展、政务服务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大数据发展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技术与应用推广处。负责全区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大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工作,推动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协调全区数字设施建设。负责全区电子政务非涉密网络建设运行管理,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四)数据资源与安全管理处。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组织拟订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标准规范。负责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负责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管理,建设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订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负责全区电子政务非涉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资源安全保障工作。

(五)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拟订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大数据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开展大数据领域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指导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承担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做好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工作。

(六)政务管理与协调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统筹管理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运行流程优化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自治区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承担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服务的投诉处理,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服务考评,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负责组织起草政务服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制度

(七)行政审批改革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放管服”相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统筹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审核上报、公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八)政务公开处(政府公报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处理涉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管理,指导、规划设区的市政府公报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区12345政府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电子政务处。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数字政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整合共享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等工作。负责自治区主席信箱的维护管理。

(十)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自治区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7833.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33.9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32.48万元,下降9.3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33.9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723.85万元,下降10.70%,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的年初结转结余数减少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故无数据。

5.经营收入0万,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故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0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基金,故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故无数据。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7833.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984.92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315.93万元,下降48.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899.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48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在编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42.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79万元,增长15.87%。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在编人员。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752.94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450.96万元,减少39.8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安排的数字广西建设项目经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51.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18万元,增长37.61%。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在编人员。

6.结余分配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故无数据。

7.年末结转和结余7849.0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483.45万元,增长2046.84%,主要原因是2021年12月底财政下达了项目资金,由于疫情加剧,导致项目推进存在困难,故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有所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984.9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315.93万元,下降48.27%。其中:基本支出1302.07万元,项目支出8682.85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049.4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本年预算0%,全部结转至2022年度。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2021年12月底财政下达了项目资金,由于疫情加剧,导致项目推进存在困难,故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有所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137.8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3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为42.27万元,支出决算为42.27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为10552.54万元,支出决算为9752.94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92.42%。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2021年12月底财政下达项目资金,由于疫情加剧,导致项目推进存在困难,故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有所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51.88万元,支出决算为51.88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2.0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9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0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无数据。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1%,比上年减少2.30万元,下降21.80%,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无增减变动。本单位公务车编制2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48万元,平均每辆3.7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比上年减少2.29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5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均无外事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4.4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24.98  万元,增长52.2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540.7万元,增长177.94%。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2021年增加新入编人员,导致办公、水电、差旅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一是由于政策文件解释统计口径与2020年稍有变化,指标统计口径不一致,将“委托业务费”全口径纳入统计范围;三是我局响应国家过紧日子的号召,在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时,优先安排我局履行职能和保运转类项目,导致委托业务费项目有所增加,如:安排自治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运维861.09万元,局办公大楼智能化改造601万元,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525.20万元,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505.55万元,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发展规划(广西)和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489万元,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服务471.9万元,政府门户网站运维182万元,自治区云网统筹利用167.40万元,网络安全检查和评估服务144万元,广西政府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123万元等项目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7.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6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4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3.8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720.7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2.2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984.92万元,占年度预算支出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022年8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对本单位开展的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核查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出具了核查报告和结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财政复核结果。

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提交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和2个项目(怡宾大厦物业管理费项目、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租金项目)的绩效自评材料。部门整体支出自评95分,怡宾大厦物业管理费项目自评90分,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租金项目自评90分,自评等级均为一等。

自治区财政厅对我局绩效自评进行核查: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复核得分82分,怡宾大厦物业管理费项目复核得分87分,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租金项目复核得分89分,自评核查等级均为二等。主要存在绩效目标设置质量问题以及自评质量问题,我局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进行了整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