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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4 11: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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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自治区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拟订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

(六)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七)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网站、政府热线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

(八)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区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九)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十)负责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协调重大项目实施建设。负责信息化、数字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十二)负责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自治区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

(十三)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办公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发展规划与财务处。负责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区数字广西、政务服务相关领域的专项规划。负责拟订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布局及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负责大数据发展、政务服务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大数据发展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三)数据安全监管处。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区数据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筹、指导、推进数字政府一体安全能力建设,推进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用企业的规范管理。负责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统筹规划、建设应用、运行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四)数据市场监管与标准处。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组织拟订数据供给、流通、应用、监管的标准规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数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建设各类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负责推动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的汇聚融合、互联互通以及应用创新,推动构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领域的标准体系并监督执行。

(五)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处(数字产业与科技创新处)。负责制订和完善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工作细则、管理办法等。负责数字广西(中国—东盟信息港)综合管理平台的日常运维和管理。负责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建立数字经济评估体系,开展数字经济评估。负责大数据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开展大数据领域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指导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承担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做好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工作。

(六)政务管理与改革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动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承接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负责编制、调整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负责组织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编制实施清单,规范办结时限、申请材料、特别程序、中介服务等环节。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改革及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改革、制订改革方案、业务规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服务考评。

(七)政务服务监督处。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制订、完善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时处理行政效能投诉室受理的差评和投诉,督促窗口单位抓好整改工作。负责处理群众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投诉。负责全区企业电子印章和政务服务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负责监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按照政务服务改革相关要求和标准规范开展服务。

(八)政务公开与政策法规处(政府公报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处理涉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管理,指导、规划设区的市政府公报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区12345政府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数字政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整合共享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监督、指导全区“互联网+监管”“智桂通”等建设与应用。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的统筹规划、建设推广、迭代升级、内容保障、运维管理、监督考核和安全管理。

(十)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宣传、绩效考评及乡村振兴联系点工作。负责局重大政策、重大新闻事件的统一对外发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6781.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81.8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608.35万元,增长82.9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81.8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608.35万元,增长82.94%,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数字广西建设资金较2022年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实际工作,2023年追加了学青会等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事业收入,故无数据。

5.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经营收入,故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经营收入,故无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故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2.35万元,同比减少7524.06万元,下降4938.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出进度加快,年末列支结转资金大幅度降低。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6934.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934.1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3.13万元,增长1.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79.8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且数字广西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至“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科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调增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57.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15万元,增长26.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增所致。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589.46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367.04万元,增长79.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数字广西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由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至“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科目,导致金额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85.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公积金基数调整所致。

6.结余分配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结余分配,故无数据。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8.8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扎实编制预算,加强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杜绝年末资金的结转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934.1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3.13万元,增长1.88%。其中:基本支出1375.68万元,项目支出15558.50万元。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本年预算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137.6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01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46%。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2023年新增在职人员以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调增,年中追加经费所致。

(三)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为41.01万元,支出决算为57.96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41.33%。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2023年新增在职人员以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调增,年中追加经费所致。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为3875.8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9.46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328.02%。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内追加下达了2023年度安排的数字广西建设项目、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赛事信息技术系统等专项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66.50万元,支出决算为85.76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28.96%。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2023年新增在职人员以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调增,年中追加经费所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5.6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4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49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无数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5%,比上年减少10.01万元,下降36.27%,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66万元(该项经费全部为年中追加预算经费),同比增加8.66万元(2022年没有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增长100%。因公组团2个,出国4人次,出国人员人均支出2.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6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23年初部门预算因受到“一下”控制数限制,未能安排出国(境)费,为顺利开展与东盟国家的合作交流,年中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追加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6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19.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购置公务车。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6%,同比无增减变动。本单位公务车编制3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等有所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1%,同比无增减变动。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总计15批次、131人次,人均97.71元/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均无外事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7.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7.59万元,增长7.0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2.33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部门职能,赴发达地区调研学习有所增加,将取得的经验运用于广西数字创新工作,导致办公、差旅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58.12万元。

合同授予情况如下: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66.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37%;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5.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8.8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6831.84万元,执行数16781.8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通过保障自治区本级统建的公共基础设施正常和安全运行,满足了区直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增长需要,有效提高了自治区本级政府治理能力以及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信息中心政务服务能力,项目综合实施效益较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2023年度项目81个,支出总额19307.42万元(包括分配给自治区有关区直部门的数字广西建设资金项目7个,共3851.2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0个,支出19257.4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支出5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9265.0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8.7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78%;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42.3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2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目标存在指标设置表述不明确、指标值设置不合理、指标内容与指标值不相关、不匹配等问题。下一步,本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力度,增强业财融合,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秉持相关性和重要性原则,设置易于计量或量化的指标,实现各层次绩效评价指标彼此相关,确保绩效目标可评可考,压实业务部门的主体责任。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保障服务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0.12万元,执行数为137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系统功能使用体验有待提升,如网站搜索功能较薄弱、工作后台操作复杂难上手等。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集约化平台所有系统不断完善相关功能、优化使用体验,不定期开展集约化平台系统的使用培训,及时解决网站管理员在管理网站上的疑难,整体提高集约化平台政府网站的管理工作效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本部门使用数字广西建设资金安排的37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8381.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为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不断提高专项资金支出效益,本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要求,完整规范地填报2023年度数字广西建设资金涉及局本级各实施项目的绩效目标表。本部门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时调整优化了项目年度预算,预算执行率实现逐年提高。及时完成2023年度数字广西建设资金绩效各项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花钱必问效”,以不断提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优化财政资金支出效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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