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博
微信 微信公众号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03 16:2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自治区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拟订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合建设。

(六)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七)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合、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合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网站、政府热线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

(八)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区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九)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十)负责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协调重大项目实施建设。负责信息化、数字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十二)负责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自治区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

(十三)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由以下内设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办公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规划投资与产业发展处。负责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区数字广西、政务服务相关领域的专项规划。负责拟订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布局及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负责大数据发展、政务服务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大数据发展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技术与应用推广处。负责全区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大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工作,推动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协调全区数字设施建设。负责全区电子政务非涉密网络建设运行管理,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四)数据资源与安全管理处。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组织拟订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标准规范。负责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负责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管理,建设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订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负责全区电子政务非涉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资源安全保障工作。

(五)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拟订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大数据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开展大数据领域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指导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承担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做好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工作。

(六)政务管理与协调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统筹管理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运行流程优化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自治区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承担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服务的投诉处理,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服务考评,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负责组织起草政务服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制度

(七)行政审批改革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放管服”相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统筹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审核上报、公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八)政务公开处(政府公报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处理涉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管理,指导、规划设区的市政府公报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区12345政府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电子政务处。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数字政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整合共享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等工作。负责自治区主席信箱的维护管理。

(十)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表1:自治区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19666.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10.18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026.61万元,增长77.3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10.1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026.66万元,增长77.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数字广西建设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故无数据。

5.经营收入0万。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故无数据。

6.其他收入0.0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44.4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收到的信息稿酬减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基金,故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3556.28万元,为上一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556.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19666.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300.8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303.82万元,增长141.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9.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00.54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的项目,压减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5.05万元,增长155.38%。主要原因是新增本单位在编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36.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42万元,增长179.33%。主要原因是新增本单位在编人员。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203.9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096.23万元,增长294.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9.66万元,增长34.45%。主要原因是新增本单位在编人员。

6.结余分配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故无数据。

7.年末结转和结余365.61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一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20.73万元,下降66.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的项目,压减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故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有所减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0.8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303.82万元,增长141.35%。其中:基本支出812.63万元,项目支出18488.22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为2899.42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42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12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5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为36.48万元,支出决算为36.48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569.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3.9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97.79%。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需结转到下一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37.7万元,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2.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46.39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3.24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无数据。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6%,比2019年减少60.69万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18.87万元,减少原因是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安排公务出国。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43.81万元,原因是2019年已完成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不安排购置。新购置了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编制2辆,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48万元,平均每辆3.7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7%,比上年增加1.99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与外单位互相学习和交流政务数据工作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人次19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均无外事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16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比2019年增加70.66万元,增加85.57%,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维修维护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2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81.46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62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22%。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截止至2021年8月底,自治区财政厅尚未组织对本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故本单位尚无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结果。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运维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流程未完结,故未能按时完成服务,二是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运行技术管理服务采购流程未完结,故未能按时完成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数字广西(中国—东盟信息港)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7.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关联项目未能普及,故项目完成时间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12345政府服务热线日常运行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自治区大数据局办公大楼智能化改造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时间有所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数字广西协同调度指挥中心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项目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上线和推广时间延迟,故项目完成时间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租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详见附表2: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项目绩效目标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