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韦远明等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支持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答复内容如下:
一、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共享
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自治区“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全面汇聚全区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建立数据回流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共享能力。截至2023年4月,“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了15.6万条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数据,其中监管事项数据2033条,监管行为数据6.9万条,执法人员数据265条,监管对象数据6.1万条,投诉举报数据317条,“双随机、一公开”数据2.2万条,风险预警线索反馈数量168条,知识库数据92条。
二、完善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
截至2023年4月,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汇聚“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的数据目录30个,数据9600条,接口资源19个文件资源5个,丰富“无废城市”智慧监管平台的建立提供数据资源。
三、开展业务系统对接
一是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业务系统对接工作。采用库表对接方式对接了广西土壤环境“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广西土壤环境“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互联互通。二是通过“系统质检+人工梳理”,开展3次系统对接“回头看”,对6张库表进行了检查更新工作,对比更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管数据表,进一步提升监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为数据应用打好基础。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数据质检合格率达82.27%,及时率达82.58%。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的深入融合,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水平,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效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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