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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自治区
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70号
代表建议意见的答复
(桂数函〔2025〕98号)

2025-07-30 17: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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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福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行政许可权力下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建议(第2025070)》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按照法定程序推进行政许可权力下放。

一、依法依规推进行政许可权力下放

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许可权力下放,在推进行政许可权力下放工作过程中,充分征求各有关地市下放需求,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要素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7号)保持一致,并会同自治区编办、自治区司法厅做好下放前合法性审查,确保事项下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创新“负面清单”放权机制,提升放权效率

在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方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21〕23号),以自治区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等3类行政权力事项为基础,制定《不予授权或者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1年版)》,建立“一次赋权,分批下放”的赋权新机制,明确《目录》外的行政权力事项,具体由自治区数据局(自治区政管办)、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司法厅共同确定和公布每批次下放清单,有效提升放权效率。

三、强化协同配合,确保下放有效衔接

我局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积极与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意见,要求下放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业务指导、衔接工作,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对下放部门和承接部门反馈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积极回应,认真研判是否对下放事项进行调整。

四、严把赋权关口,强化赋权规范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在配合推进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下放方面,一是依法协调推进我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为自治区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做好法制审核,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进行;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广西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有关要求,推动赋权工作更加科学、精准,充分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三是对自治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规范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管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权力下放部门和承接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反馈和业务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确保行政权力接得住、管得好。会同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司法厅以及各有关单位共同做好“推进行政权力精准下放和规范运行”系列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数据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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