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垂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中介服务法制化便利化水平,助力建设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要求,推动中介服务法制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助力广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梳理中介服务事项
在2019年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我局于2024年牵头组织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中直驻桂有关单位修订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严格按规定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最终形成了《广西保留为行政权力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32项,明确以下内容:一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设定,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必要条件,且目前行政机关无法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无法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中介服务事项,列入《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二是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各地、各部门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设立清单规定外的行政权力必要条件中介服务事项。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确需调整《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调整。
二、保障中介服务规范运行
我局依托“桂通办”平台建设了自治区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入驻中介超市,由各地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指定工作日内对其入驻进行形式核查和实质核查。中介超市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已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发生资质、人员、中介服务等信息变更时,各地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的变更信息进行形式核查和实质核查。
三、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定期对全区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聚焦失信造假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4年共计出动检查人员451人次,抽查会计师事务所94家、信用评级机构3家。4家会计师事务所因住所失联、公示信息造假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严格规范管理年报代理记账机构,通过指导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及行业协会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组织召开代理记账机构年报知识培训会,通报问题,解读政策;建立微信群持续开展年报指导交流。发挥代理记账机构优势,规范经营主体年报填报,同时查处代理记账机构虚报乱报等违规行为,杜绝年报虚报乱象。
四、梳理特别程序事项
梳理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清单,经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中直驻桂有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了《广西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特别程序事项清单(第一批)》共178项,且明确《特别程序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清单的特别程序事项,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确需调整的,依照法定程序调整。未纳入第一批公布的特别程序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牵头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引导符合从业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快速入驻,为申请人“找中介”、中介服务机构“找项目”提供便利;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学习借鉴粤港澳大湾区中介优质服务和依法服务的示范引领经验,推动我区中介服务事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5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