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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数函〔2019〕188号)

2020-01-08 11:5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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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广西区委:

《关于加强行政强制措施司法审查,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真执行权力清单制度,着力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2016年6月—2017年底,在全国率先组织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政府部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10类行政权力事项编制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过优化流程,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承诺办结时限分别提速62%、56%、50%,申请材料分别减少750项、6565项、25773项。2018年4月份以来,组织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编制“一次性告知”、“只需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从企业和群众的角度出发来整合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多个事项,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单一部门办理的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分别达到95.40%、97.23%、94.39%、94.44%。

今年以来,根据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在2018年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企业开办等时限再减一半的讲话精神,我局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现办事时限“减一半”实施方案》,组织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采纳该提案意见,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为抓手,规范各级各部门行政行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

2019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力度。 2019年1月,自治区审改办调整17项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2019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7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近期,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自治区审改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梳理出15项拟取消、下放和清理规范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已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将于近日下发。

下一步,我局将会继续加大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力度,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梳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争取实现2019年再取消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同时,我们将会加强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的检查,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许可之实,消除许可的“灰色地带”。

二、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

2019年4月,我局制定印发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标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一是会同自治区党委编办开展市、县、乡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对下级权责清单进行统一规范,解决权责事项跨地区、跨层级不一致的现象。目前,市、县、乡共64259个行政权力事项已报自治区政府审定,正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印发本系统实施。二是开展自治区、市、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本目录对接工作,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即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目前,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共计完成104585项。三是部署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进行规范,截至5月29日,已规范557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优化完善38451项实施清单。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依职权政务服务事项开展规范化建设,规范依职权行政行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强化简政放权的同时,注重创新监管方式,协调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建立政务服务信用监管。

(一)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2019年5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监管事项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工作业务会,围绕全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和录入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和培训。截至5月29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我区监管事项总数为1311项,检查实施清单有24796项,位居全国前列,此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做好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全区监管事项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加强社会信用监管。在2018年自治区出台《广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广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广西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广西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四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性文件的基础上,于2019年2月出台了《广西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为我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供了信用建设方面的制度支撑。

(三)建立政务服务信用监管。拟结合《广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全过程数据为基础,以承诺审批、容缺受理等环节为重点,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信用评价指标,明确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打造良好政务信用环境。

下一步,我局会继续组织、协调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梳理形成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事项目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大力推广应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加强项目代码管理,推进“一码通全程”,实现全区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网上办理、在线监管;探索建立完善以分类监管为目的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各业务系统对接,争取将联合奖惩对象名单信息导入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中,将信用奖惩措施嵌入行政审批管理流程中,做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实现信用联合奖惩自动检索、触发、实施、反馈,通过大数据和自动化系统,进一步提升我区信用联合奖惩力度。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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