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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自治区政协 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93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数函〔2019〕212号)

2020-01-08 10: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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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树立‘数据公有’‘共享增值’新理念”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数据公有”“共享增值”新理念,广西数据资源与应用改革列入自治区深化改革2019年计划。参考国家层面和福建、贵州、四川、海南等地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和信息化数字化发展政策方针的相关内容做法,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据资源与应用改革方案》,明确数据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务数据的汇聚方式、共享开放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配套制定数字广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数字广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广西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力争列入地方立法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据资源与应用改革方案》将于近期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

二、关于“规范标准,破除政务数据共享技术壁垒”的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在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们积极探索推进全区政府系统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出台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数据“聚通用”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8〕100号)等 “1+13”文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40号)等系列文件,为全力推进数据共享与开放,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等专项行动计划提供政策保障,让工作推进有文可依、有据可寻。

(二)建立健全数据共享的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制定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对接技术规范,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 规范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设区市平台的对接技术要求,于2018年9月印发了《广西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技术规范(试行)》(桂政办函〔2018〕26号)。加快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据资源与应用改革方案》、《广西政务数据“聚通用”实施方案》,同时抓紧制定《关于加强云安全的指导意见》、《壮美广西云暂行管理办法》、《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办法》、《全区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涉及数据资源、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启动《广西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调研工作,为广西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保驾护航。

(三)建设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8〕53号),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2019年底前建成全区统一的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实现全区政府网站资源优化整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已建有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升级改造接入。集约化平台应向平台上的政府网站提供以下功能支撑: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用户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站内搜索、投诉举报、评价监督;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等。将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改造与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一并部署、同步推进,确保集约化平台支持IPv6。

三、关于“加强对接,尽快形成横向纵向互通互联的数据共享网络”的建议

按照“汇、管、用、评”四个环节,开发建设了高可信智能的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力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助力办事服务,服务数字经济。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于2019年3月20日上线试运行,打通了省级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传输通道,23个非试点省中第二个提前完成3月20日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汇聚对接任务,第一个提前完成5月31日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汇聚对接任务,取得阶段性胜利。建成了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网站,统一展示自治区、市级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资源,实时统计汇总各部门的数据资源发布情况、调用情况,实现数据资源在线申请,在线订阅,为自治区各部门、各市提供全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入口和出口”,为培育自治区政务数据的生态圈提供平台支撑。通过建设智能运维监管平台,加强API网关的准确性、健壮性、安全性,解决网关运维系统中存在的人工规则不可靠、异常定位困难、告警响应不及时等问题。截至2019年5月31日,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驻96个自治区单位、14个设区市。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发布数据资源目录4973项,已挂载数据资源1691个、资源挂载率34%。其中,接口资源数240个,库表资源数987个,文件资源数464个,数据库数据总量超过1.67亿条,累计接口调用次数24.7万次。第一批高频事项“聚通用”的数据提供单位已发布数据资源目录45个,已挂载数据资源28个;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数据资源已发布目录169项,挂载数据资源107个。

四、关于“建立机制,督促政务数据尽快实施共享”的建议

(一)建立数据“聚通用”通报机制。2019年5月13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通报2019年1—4月全区数据“聚通用”工作进展情况的函》(桂数函〔2019〕143号),公布了数据“聚通用”红黑榜名单,同时也将全区数据“聚通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有效倒逼了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数据“聚通用”工作。下一步将继续通过每天晒进度、每月通报、上门指导、加强调研等方式,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数据“聚通用”,力争取得更大的突破。

(二)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将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完善制度规范。制定《政务数据“聚通用”实施细则》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指导各级各部门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数据资源管理应用改革和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抓紧出台《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  实现办事时限“减一半”的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方案》、《政务数据“聚通用”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为广西大数据发展保驾护航。

(二)抓好数据“聚通用”攻坚行动。制定数据“聚通用”工作方案,实施政务数据“聚通用”攻坚行动,打通部门间数据资源交换共享的渠道,促进数据汇聚、共享互通、创新应用,努力开创大数据发展的新局面,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构建全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整合、汇聚、联通原本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数据信息,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和共享共用,打通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共,最大限度地激发数据的使用价值。

感谢您对广西大数据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我们在工作推进和落实中将认真研究加以采纳和落实。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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