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博
微信 微信公众号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答复 > 政协提案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自治区政协 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0190515号提案分办意见答复的函 (桂数函〔2019〕279号)

2020-01-07 13: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卢秋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广西数字产业化建设的建议》(第2019051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首府南宁加快申请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据掌握,2016年,我国先后批复建设8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分别包括贵州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京津冀、珠江三角洲两个跨区域类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上海、河南、重庆、沈阳等四个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内蒙古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但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了解,目前国家已不提建设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申报事项,积极推动我区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二、关于挖掘政府数据使用价值,提升数字资产运营力度,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

我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数据“聚通用”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8〕100号)、《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桂政发〔2018〕53号)等文件,加快建设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同、效能全监管的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融合,推动政务服务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自助化、移动化发展。同时,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达到政务信息资源有效汇聚,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办理。我区将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建设高可信智能的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力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逐步实现政府数据开放和共享,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传统产业注入新动能,实现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

三、关于加快成立区域大数据交易中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72 号)文件精神,下一步,我区将重点推进中国—东盟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各类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同中国—东盟信息港信息共享开放服务平台的对接,探索大数据利用新模式,拓展大数据商业应用和公共服务合作空间,助推广西数字经济产业升级发展。

四、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培养大数据专业人才

《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桂政办发〔2018〕95号)明确提出,建立中国—东盟信息港数字经济研究院、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研究院等工作平台,推动产学研合作,开展数字经济形势分析、政策研究,强化发展智力支撑,夯实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基础。数字广西建设离不开大数据专业人才,下一步,我区将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区内院校与企业合作,以产教融合的体制,开设大数据专业、大数据课程,培养实操技能型的“高层次、实用型、国际化”的复合型大数据专业人才。

五、关于加大对本土大数据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培育本地化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组建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大力培育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我区及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紧盯区内智慧城市、大数据等领域正在起步、成长快速、极具潜力的企业,从政策、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科研投入、公共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下一步,我区将针对本土大数据龙头企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引导目录(试行)》等政策,开展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即六个100大数据重点示范项目和若干个10重点支撑平台)等行动,加大本土大数据龙头企业扶持力度。

感谢您对我区数字经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我们在工作推进和落实中将认真研究加以采纳和落实。

 

 

2019年7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