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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数函〔2019〕359号)

2019-09-17 17:1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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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为民营建筑企业等市场主体干事创业不断创造良好的环境。2018年以来,我局按照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牵头着重推进以下几项利企便民工作。

一、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立足简政便民,多次大力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再需要审批或者审批更少。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分五批取消、下放和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230项。其中,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等与民营建筑企业业务密切相关的多项审批事项,涉及投资、生产经营等领域。二是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取消证明材料2270项,建立全区基本证照52项,保留10项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二、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是企业和群众反映比较多的焦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基于行业特点,此类问题在民营建筑企业更加突出。我们以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改善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为着力点,强化“集中办、一次办、容缺办、网上办”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一是“集中办”。以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大力推进在线下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提供“一站式”“一门式”服务。特别是今年2月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以来,水电气报装等也进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一窗受理,让企业和群众进一个门,能够办理更多事项。

二是“一事通办”。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一次性告知”“只需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通过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等措施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努力推进办事“一次办好”。目前,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单一部门办理的事项“最多跑一次”(含“只需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事项)实现率分别达到98.2%、98.65%、98.23%、96.69%。同时在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集成服务”,目前自治区、市、县三级“一窗受理”已实现全覆盖。

三是容缺办。自治区制定出台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各单位编制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容缺受理服务。目前,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可容缺受理事项分别有729项、465项、173项、29项,容缺受理材料分别达到1446份、958份、336份、42份。

四是网上办。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智能审批、即批即得、电子结果”,网上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推动网上中介超市建设。2019年上半年,在河池、来宾开展网上中介超市试点,对中介机构服务实行“承诺时间、合理收费、质量要求、评价标准”四个统一。

三、强化市场监管,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信用监管,目前已出台《广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多个政策文件,促进信息化信用监管体系规范建设。完善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广西”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目前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公示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红黑名单数据,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有力信用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尤其是2019年7月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协调推进相关改革,为民营建筑业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一是突出办事更简单方便,从线下线上两方面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线下办事“四个减少”,即推进“一窗受理”,实现“一窗通办”,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一表申请”,编制涉及部门的办事清单,提供套餐服务,减少申请材料;推行“异地办理”,建立“通办地受理、归属地审批”的异地办理模式,减少跑腿次数;推行“承诺审批”,减少审批时限。线上办事“四个简化”,即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简化申请材料;推行政务信息共享应用,简化办事环节;推行政务服务“无人超市”,简化审批模式;推行网上中介超市,简化服务方式。二是强化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今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支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互联互通,争取我区到2019年底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三是突出事中事后监管。支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不断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和监管高效的市场环境,为民营建筑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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