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我局对李冬泳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统一涉农数据标准赋能数字乡村普惠金融生态的提案》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协同联动,提升涉农数据汇聚标准化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不断优化升级自治区共享交换平台、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与自治区、市、县三级部门加强工作协同联动,推进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公共数据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高效共享。截至5月31日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有2600多个部门完成接入,累计发布涉农数据资源目录2.18万条,库表数据库总量54.6亿条,接口调用次数超过28.62亿次。其中,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农信社)提供超过100项政务数据目录上百万条数据调动服务,成功助力自治区农信社制定实施“涉农数据标准体系”,创新建立涉农数据标准,每个基础数据项定义了安全等级,对数据全生命周期进行分级分类、安全规范管理,涉农数据标准规范和运营模式初具雏形。
二、坚持需求导向,推动涉农数据地方标准申请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充分运用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大的数据信息技术,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数据元地方标准制定需求,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在农村合作金融数据元的术语和定义、基础数据标准、指标数据标准、技术数据标准、代码值、单词库和元数据等内容上探索建立广西地方标准和团队标准,联合自治区农信社2月18日向自治区市场监督局申报《农村合作金融数据元》广西地方标准。
三、坚持依法依规,筑牢数据安全保障屏障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数据风险识别、监测、处置等机制,推进数据流通“可用不可见”,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在经信息主体授权后采用联合建模的方式依法依规提供贷款对象公共信用信息,与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涉农信息管理系统”的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新技术交叉验证防范骗贷,对涉及赌博、吸毒、恐暴犯罪、醉驾等人员授信“零容忍”,逐步实现对涉农主体信用精准画像,为金融机构甄别风险、避免风险提供数据支撑,有效推动服务三农“整村授信、户户有信”的金融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全面深化数据治理,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一种“互惠共享.合作共赢”方便应用、线上开源的涉农数据标准平台运营模式,破解区域间、行业间、系统间涉农金融数据壁垒,促进广西区域、东盟区域涉农数据标准互联互通、互认互换,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和可持续的数据标准体系,进一步赋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生态、赋能中国—东盟涉农数据标准的“软联通”,探索形成“数字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6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