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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4-04-22 17: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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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计划开展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

四、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五、项目施工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保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资质(总体集成)乙级以上(含)。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方案

4.项目清单费用组成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保密资质证明副本

6.企业简介

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4年4月27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四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密封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三)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室。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雷娴婷,电话:0771-6116982

2.通讯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邮编:530221。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4月22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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