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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办公场所
信息化运维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4-09-03 11: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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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计划开展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办公场所信息化运维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办公场所信息化运维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期一年,预算为人民币陆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6346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相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4年9月10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四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室。

七、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适时组成采购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联系人:雷娴婷,电话:0771-6116982。


附件:1.2024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办公场所信息化运维项目采购需求

      2.2024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办公场所信息化运维项目评分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9月3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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