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22〕28号)等文件精神,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数据局组织自治区相关单位和地区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12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dsjjsgc@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自治区数据局政务综合改革处(邮政编码530221),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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