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计划开展广西统一IPv6智能联通中心(二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统一IPv6智能联通中心创新融合应用试点(二期)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壹佰元整(¥1291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方案》。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表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技术文件
6.商务文件
7.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4年9月29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三副)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室。
(联系人:雷娴婷,电话:6116982)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适时组成采购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广西统一IPv6智能联通中心创新融合应用试点(二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9月2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