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计划开展2023和2024年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和2024年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1、2、3。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文件(格式及填报内容详见附件2)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务文件
5.技术文件
6.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4年11月22日(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四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房。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适时组成采购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联系人:陆晓春,电话:0771-6116982,13557978184。
附件:1. 2023和2024年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
2. 2023和2024年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3. 2023和2024年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的评分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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