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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转发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的通知

2025-01-15 19:59     来源: 国家数据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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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数据局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申报工作,现将《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的通知》(附件1)转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参照通知中申报要求及工作安排,抓紧开展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案例应围绕数据标注技术创新、行业赋能、标准应用、生态培育、人才培养等五个方向,并适合面向社会公开推广。

二、申报材料原则应按照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并控制在2000字以内,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观点明确,尽可能用可量化的指标描述。

三、申报单位填写《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2)并盖章,连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必要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项目备案证、项目验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1月20日前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电子版发邮箱:lyjsjzl@gxi.gov.cn。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一批案例向上申报国家数据局数据标注优秀案例。

(联系人及电话:吴卓钊 0771-6116979,黄兆明 0771-6116978)

附件:1.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的通知    

      2.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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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案例应围绕数据标注技术创新、行业赋能、标准应用、生态培育、人才培养等五个方向,并适合面向社会公开推广。

二、申报材料原则应按照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并控制在2000字以内,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观点明确,尽可能用可量化的指标描述。

三、申报单位填写《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2)并盖章,连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必要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项目备案证、项目验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1月20日前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电子版发邮箱:lyjsjzl@gxi.gov.cn。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一批案例向上申报国家数据局数据标注优秀案例。

(联系人及电话:吴卓钊 0771-6116979,黄兆明 0771-6116978)

附件:1.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的通知    

      2.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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