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数据局计划开展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自治区数据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
四、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五、项目施工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保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资质(总体集成)乙级以上(含)。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方案
4.项目清单费用组成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保密资质证明副本
6.企业简介
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5年4月13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四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数据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密封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三)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室。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婷,电话:0771-6116982
2.通讯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邮编:53022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需求
2.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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