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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08 17:4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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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数据局计划开展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自治区数据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

四、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五、项目施工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保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资质(总体集成)乙级以上(含)。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方案

4.项目清单费用组成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保密资质证明副本

6.企业简介

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5年4月13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四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数据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密封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三)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室。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婷,电话:0771-6116982

2.通讯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邮编:53022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需求

      2.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4月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