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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
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
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
2023年专项补贴的通知
(桂数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12-18 22:5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数字广西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加快全区人工智能、鲲鹏、区块链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现就组织申报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补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申报项目范围应当符合《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申报单位

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经营状态稳定,具备承担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为项目投资或运营主体、服务提供商;

(三)同一申报项目本年度内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各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现金补贴;

(四)同一项目只能由一个单位提出申报。

四、补贴方式

专项补贴方式分为现金补贴和云资源补贴,每个项目可选择“现金补贴”、“云资源补贴”或“现金+云资源补贴”等三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进行申报。单个项目获得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或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以下简称“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专项补贴每种类型补贴总次数不超过3次,即分别在3年获得同一种类型专项补贴(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或鲲鹏生态创新中心)的项目,不再接受该类型专项补贴的申报。单个项目获得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区块链创新中心”)专项补贴总次数不超过2次。其中,各级党政机关原则上只能申报云资源补贴,其它申报单位按需申报。

(一)现金补贴

1.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专项补贴

支持具有重大意义的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基础服务平台建设、技术创新、行业论坛或沙龙项目,可用于购买配套设备、定制开发服务、系统集成、中国—东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算力服务等,支持人工智能科研平台建设。

2.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专项补贴

支持对鲲鹏生态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项目,可用于鲲鹏适配改造、应用系统迁移、鲲鹏示范应用建设、鲲鹏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鲲鹏创新应用大赛等。

3.区块链创新中心专项补贴

支持已在中国—东盟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或拟使用中国—东盟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的示范应用项目,区块链技术人才培养。

(二)云资源补贴

1.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专项补贴

以云资源券的方式为申报对象提供华为人工智能云服务资源,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应用接口、人工智能模型一站式开发环境、人工智能课程及培训、大数据开发平台以及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行业论坛或沙龙举办等。

2.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专项补贴

以云资源券的方式为申报单位提供华为鲲鹏云服务资源,包括鲲鹏算力资源、鲲鹏专家移植服务、人才培养服务以及鲲鹏解决方案、大赛举办等。

3.区块链创新中心专项补贴

依托中国—东盟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以服务资源券的形式为申报单位提供区块链基础平台资源、区块链跨链服务。

五、补贴标准的最高限额

1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专项补贴

申请现金补贴的,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请云资源补贴的,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项目年度现金和云资源补贴总额标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区块链创新中心专项补贴

同一项目申请年度现金和云资源补贴总额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申报流程

1.填写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整理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递交。于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将纸质材料递交到相应受理单位。电子文档(WORD、盖章扫描件PDF)统一以“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区块链创新中心补贴+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cxzx@gxi.gov.cn。

(1)申请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或鲲鹏生态创新中心补贴项目的,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市创新中心市级分中心,所在地市没有设立创新中心市级分中心的或者申报单位为自治区级的,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创新中心管理中心(自治区信息中心)。

(2)申请区块链创新中心补贴项目的,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自治区信息中心)。

3.项目初审。

(1)申请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或鲲鹏生态创新中心补贴的项目,由所在地市创新中心市级分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所在地市没有设立创新中心市级分中心或者申报单位为自治区级的,由创新中心管理中心(自治区信息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审核并盖章后统一将材料提交到创新中心管理中心(自治区信息中心)。

(2)申请区块链创新中心补贴的项目,由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自治区信息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

4.项目评审。创新中心管理中心(自治区信息中心)组织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5.项目公示。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拟补贴项目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处理完毕后后,正式印发补贴项目名单。

6.合同签订。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与获补贴单位签订补贴项目合同。

7发放补贴。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按程序发放补贴。

七、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整体排版应清晰美观,添加目录后整理胶装成整套材料成册(申报书及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申报材料标注盖章处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

4.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八、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处(数字产业与科技创新处)联系,联系人:李睿,联系电话:0771-6116949。


附件:1.申报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2.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3.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4.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5.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书

      6.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书

      7.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12月1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