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博
微信 微信公众号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9年1—4月全区数据“聚通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2019-05-17 16:5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8〕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数据“聚通用”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0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函〔2019〕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自治区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统称数据“聚通用”),推动实现群众办事免交或少交纸质材料,全面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现将2019年1—4月全区数据“聚通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数据资源汇聚情况。

1.基本情况。截至2019年5月13日,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驻100个自治区单位、14个设区市。其中,已挂载数据资源的自治区单位48个、设区市5个。

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发布数据资源目录3631项,已挂载数据资源1208个、资源挂载率75.8%。其中,接口资源数191个,库表资源数774个,文件资源数243个,数据库数据总量超过1.4亿条,累计接口调用次数12.4万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贵港市数据总量超过3000万条记录,自治区民政厅、交通运输厅数据总量超过1500万条记录。

2.百项高频事项“聚通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百项高频事项“聚通用”的函》(桂数函〔2019〕106号),截至2019年5月13日,第一批高频事项“聚通用”的数据提供单位已发布数据资源目录9个,已挂载数据资源9个。自治区民政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等3个数据提供单位已挂载了所需的数据资源。

3.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数据资源汇聚情况。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函〔2019〕23号),截至2019年5月12日,已发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数据资源目录128项,挂载数据资源71个,数据资源挂载率55.47%。自治区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市场监管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税务局等9个自治区单位挂载了数据资源。

4.电子证照汇聚情况。截至2019年5月13日,电子证照结构化数据汇聚为177万条,电子证照版式文件8067条。

5.红黑榜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39个自治区单位数据资源目录发布率和数据资源挂载率超过80%,列入“红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38个自治区单位数据资源目录发布为0或数据资源挂载为0,列入“黑榜”。

(二)自治区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情况。

1.基本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的函》(桂数函〔2019〕78号),截至2019年5月12日,共有57个自治区单位的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展对接工作。42个自治区单位派驻了协调人和系统开发人员驻场现场开发对接,41个自治区单位提交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应的业务办理系统调查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林业局、公安厅、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9个自治区单位共24个政务服务事项的专业业务办理系统先后完成了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真正解决了“二次录入”问题,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全记录、全留痕、全闭环、全监管的业务办理一体化。

2.移动端(APP)应用接入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整合自治区政务服务应用资源的函》(桂数函〔2019〕63号),截至2019年5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体育局,广西税务局,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等7个自治区单位报送了24个政务服务应用接口。

3.红黑榜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9个自治区单位列入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工作进度“红榜”;自治区外事办等6个自治区单位列入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工作进度“黑榜”。

二、主要问题

(一)数据资源汇聚方面。

1.部分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外事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9个自治区单位发布目录数为0,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厅、外事办等38个自治区单位挂载数据资源数为0,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等19个自治区单位只发布目录不挂载数据资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9个第一批高频事项“聚通用”的数据提供单位挂载数据资源为0。26个自治区单位发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数据资源目录和挂载资源均为0。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商务厅、林业局等7个自治区单位电子证照分库的证照数据汇聚数量为0。41个自治区单位未开展电子证照分库建设。

2.部分单位怕共享怕担责。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了28个国务院部门共190项数据资源,但自治区相关单位没有认真核查本单位数据资源,也没有将本单位数据资源发布在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如,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发布了人口基础信息、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相关信息、海关统计信息、进出口企业基本信息等数据资源,但我区人口基础信息、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相关信息、海关统计信息、进出口企业基本信息等数据资源尚未挂载。

3.数据资源可用性不高。新版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挂载的数据资源存在信息项不全、接口发布不规范、空库表等问题,数据量不能满足各级各部门业务需求。如,自治区气象局发布的广西天气预报表的库表数据量为0,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计生服务机构、生育登记等信息库表数据量仅为1条记录。已有电子证照但仍需企业和群众提供纸质材料。

(二)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方面。

1.部分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36个自治区单位没有订阅事项数据和办件数据接口,没有实质性开展业务办理系统相关对接工作。自治区外事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17个自治区单位尚未报送驻场人员名单且未派员驻场开发对接。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12个自治区单位尚未报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应业务办理系统调查表。

2.部分业务办理系统对接缓慢。一是业务办理系统网络部署多样。部分部门业务办理系统部署在政府专网或本部门业务专网,尚未接入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如,不动产登记系统分布式部署在自然资源部门专网。二是缺乏经费支撑。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相关标准规范,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需要进行系统改造,但有些自治区部门没有落实系统改造经费,导致业务办理系统对接进度缓慢。三是业务表单复杂。部分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业务表单比较复杂,需要智能判断、自动核验、自动生成等,比如自治区科技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部分业务办理系统。四是国家垂直业务办理系统无法对接。比如广西税务局的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不同意开放接口对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自治区各单位、各市负责数据“聚通用”牵头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政治高度,把数据“聚通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开拓创新数据“聚通用”工作,加快推进数字广西建设。

(二)限期完成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汇聚。

请自治区各单位、各市负责数据“聚通用”牵头单位认真对照《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发布情况表》(详见附件1)、《第一批高频事项“聚通用”情况表》(详见附件2)、《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数据资源发布情况表》(详见附件3)、《电子证照汇聚情况表》(详见附件4),全面自查整改,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专人负责、措施有力,于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相关数据资源挂载、认领并优先汇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证照,满足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战重点指标的数据需求,满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需求,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加快推进新建或改造行业电子证照分库,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相关标准规范,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文件(OFD),并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签数字签名。

(三)全力推动第一批高频事项“聚通用”。

数据汇聚关键在于用。原则上凡是在全国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能共享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请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药监局、新闻出版局,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等12个第一批高频事项办理单位要按照桂数函〔2019〕106号文件确定的解决标准,尽快通过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申请订阅第一批高频事项数据资源、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办件接口,实时调用数据提供单位发布的数据资源,于2019年5月20日前应用于第一批高频事项的办理场景,做到减环节、减材料,让企业和群众免交或少交申请材料。数据提供单位要按照桂数函〔2019〕106号文件确定的解决标准,于2019年5月17日前提供所需的数据资源。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第一批高频事项“聚通用”工作进度表》(详见桂数函〔2019〕106号文件)发至邮箱sjyaqc@gxzf.gov.cn(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单位第一批高频事项进度表)。

(四)全力推动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

推进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是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关键环节。自治区各单位要按照桂政发〔2018〕53号文件和桂数函〔2019〕78号文件要求,对照《自治区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5),全面梳理本单位业务办理系统网络部署等情况,全面自查整改,查漏补缺,切实落实系统改造经费,安排专业性强、熟悉业务的技术人员驻场开发对接,按照完成时间节点,逐项对表推进,确保完成既定的对接任务。对尚未派驻协调人员和技术人员驻场开发对接的,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年5月17日前落实人员驻场;对尚未提交《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应专业业务办理系统调查表》(详见桂数函〔2019〕78号文件)的,请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抓紧梳理,于2019年5月20日前发至邮箱sjyaqc@gxzf.gov.cn。对使用国务院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请自治区各有关单位积极与国务院部门沟通,请求协助开展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关于业务专网迁移工作,请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根据桂政办发〔2018〕100号文件,加快推进非涉密信息系统向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迁移,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关于移动端(APP)应用接口接入工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移动端(APP)应用接入情况表》(详见附件6),抓紧开发或改造相关移动端(APP)应用接口,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接口发布到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附件:

1.新版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发布情况表

2.第一批高频事项“聚通用”情况表

3.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数据资源发布情况表

4.电子证照数据汇聚情况表

5.自治区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工作进度表

6.移动端(APP)应用接入情况表

7.全区数据资源“聚通用”红黑榜名单

 

 

 

2019年5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